利是及禮物
致各會員︰
謹此提醒各會員,務請注意防止賄賂條例有關禁
止給予及接受禮物、報酬、現金小費或利益的規
定。除事先獲本會許可外,任何給予及/或收受該
法例第二(一)條中所說明的利益,均會導致該名
僱員甚至有關的會員遭受紀律處分及刑事檢控。
雖然董事局希望各位不要向本會僱員餽贈
利是,然而本會亦理解派贈利是是農曆新年
的傳統習俗。因此董事局已指示本會於香港及
北京之僱員可接納會員送贈的利是,但規定祇
限農曆正月初一至十五期間,亦即2月16日至3月2日,並希望各會員屆時餽贈予香港及北京員工
的利是祇限於小額款項。本會亦希望提醒會員,餽
贈利是乃屬隨心而發。會員對「農曆新年歲賞基金」
之貢獻已表達了對員工服務的嘉許。
本會並不容許投注事務處的收銀員,或職
務與投注事務有關的任何其他人士接受任何性
質的禮物,包括利是。這類僱員若有收受禮物或
利是的行為,均可遭解僱。倘若有關的禮物或
利是是由會員餽贈,則該名會員亦有可能遭受紀律
處分。
本會已指示各員工於任何情況下,均不可向會
員「索取」利是。各位若遇上任何本會僱員向各位
索取利是,請向管理層舉報。